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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多人少:一线法官人才流失是司法之痛

法院案多人少:一线法官人才流失是司法之痛
来源: 南方日报


  “二中院”越来越成为热门词汇,出现在省市“两会”上,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市民所熟悉。

  在去年的广州市“两会”上,即有人大代表提出法院“案多人少”,开始危及司法公正,建议广州市增设第二个中级人民法院。由于在全国范围内,只有四个直辖市设立了多个中级法院,“二中院”的提案实在过于新颖和专业,当时并为引起广泛关注。

  然而在今年的广东省“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再提“二中院”,立刻引起社会共鸣。目前正在召开的广州市“两会”上,也有越来越多的委员、人大代表开始关注此事。

  广州应不应增设“二中院”?增设“二中院”就能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吗?南方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连续几年来,广州中院的收案数都在3万件以上,目前该院有审判资质的法官有300余人,在一线办案的法官则不到250人。在中院层面上,广州中院审案数量年年稳居全国前三名,近两年,深圳中院也开 始 有赶超之势。

  审判“大塞车”

  案件太多,案件的审判周期频频延长

  “迟到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第十届广东省政协委员刘涛说,老百姓去法院打官司,不仅盼望实现正义,而且盼望尽快将正义伸张。然而现在的情况是,由于案件太多,案件的审判周期频频延长,速度慢且不说,连保证质量都存在问题。

  刘涛的另一个身份是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一级律师。刘涛说,一线法官加班工作已经常态化。一年280个工作日,但不少法官全年的结案数超过了300件,平均一天多就要审结一件案子。虽然案件的难易有别,但是审案需要受理、阅卷、开庭、合议、写判决书,这五个步骤缺一不可,法官工作“连轴转”、高负荷,由此可见一斑。“在审判期限的重压下,法官要按时结案,难免就会匆忙审案,要保证明察秋毫与公平公正,谈何容易!案件太多,已经危及到司法公正!”

  有数据显示,连续几年来,广州中院的收案数都在3万件以上,目前该院有审判资质的法官有300余人,在一线办案的法官则不到250人。

  以去年国内其他主要城市的中院收案量相比:天津一中院、青岛中院、重庆一中院都为1.3万余件,武汉中院为1.7万余件……而广州中院、深圳中院的收案量均为其他几个主要城市中院的近两倍。广州市中院研究室的法官告诉记者,在中院层面上,广州中院审案数量年年稳居全国前三名,近两年,深圳中院也开始有赶超之势。

  “我打一个比喻,如果说出门就遇到堵车,搞得我们不幸福;那在司法公正这条大路上,却一直都是”大塞车“,我们岂不是更加不幸福?”刘涛说,基于此,他提交提案建议广州和深圳应当增设第二中院,其中广州又首当其冲。“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实质是要保证司法公正。”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江波提出,广州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极快,更应关注公正问题。现在广州的基层法院结案的标准是在5000万元以下,案件大量增加且高度集中,办案质量令人担忧。再结合到广州GDP过万亿的市情,无论是考虑经济还是社会发展的需求,广州都应该设立第二中级法院。

  案多偏逢人少

  一线法官人才流失,是今日司法之痛

  一方面是老百姓打官司遭遇审判路上的“大塞车”,而另一方面,则是疲于疏通“审判塞车”的法官不断累倒在工作岗位上。

  去年9月,广州市法官协会曾对“法官职业权益保护”作出一份内部调研报告。南方日报记者从报告中看到,由于广州市法院长期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所有的法院每年都存在加班现象。长期的超负荷工作,造成了大部分法官患上职业病,其中颈椎病、腰椎病、神经衰弱、痛风、高血压以及内分泌失调、乳腺增生等最为普遍,有的法院强调100%的法官都处于亚健康状态,大部分法院认为90%多的法官处于亚健康状态,最为保守的也肯定至少有40%以上的法官处于亚健康状态。

  去年4月,南方日报记者曾经深入广东地区法院进行法官职业现状调查。在经济发达、相对富裕的珠三角地区,担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任的法官们却面临“三高一低”的尴尬境地——— 学历高、风险高、负荷高,然而却工资低。“法官不是圣洁的天才加英雄”,也不可能不受利益的诱惑,当一些法官无法保证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时,如何在制度上保证他们能挡得住行贿与腐蚀?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全省审案最多的东莞地区基层法院,一个法官的年办案数达到惊人的1600件,当地有女法官因劳累过度而流产。另据广州市法官协会的调研,近年来广州两级法院发生急病30例、猝死1例。有的一线法官,因为经济原因辞职做律师或者从事其他职业。“案多偏逢人少”,一线法官人才流失,是司法现状之痛。

  体制突破难题

  一直以来,只有直辖市才设置多个中院

  然而,一直以来,只有直辖市才设置多个中院,目前能不能突破呢?

  广州市中院研究室主任王雪生分析,广州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物流发达,外来人口众多,审判案件数量庞大,新型疑难案件、大案、要案层出不穷,案多人少的问题一直很突出,政协委员的提案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力图解决案多人少问题以使司法服务适应客观需求,具有现实意义。

  但是提案“兑现”需要市委、市人大通过,并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王雪生分析,从目前来看,体制难以突破,如果广州率先设立二中院,成都、武汉、沈阳等大城市是不是也应该设立呢?中级人民法院每年都要向同级人大汇报工作,如果有两个中院,该怎么办?增设二中院,除了省高院要有意见,广州市党委要同意,政府很多部门都需要协调,甚至需要中央机关首肯才能完成。

  王雪生表示,广州作为副省级城市,设立第二中院没有先例可循。重庆是直辖市,目前有五个中级法院。究其原因,是因为之前有些地级市划到了重庆,因此原来的中院建制得以保留,成为平行的中院。重庆地域宽广,中院以区域划分,也具有科学性,不然很多案件都集中到一个地点审理,老百姓也不方便。

  对此,刘涛认为,广州增设二中院,确实有难度,但都是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两个中院联合向人大做报告,或分别做报告,都没有问题。”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在省、市、自治区内可以按地区设立中级人民法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限制一个行政区划下设置两个平级法院。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都有两个中院,而且三地还准备设立第三中院,重庆有五个中院。

  “其实难题都在操作层面上,有些技术问题可以破解。”刘涛认为,增设第二中院并无立法障碍。从法理上讲,法无禁止即为允许,因此可视为没有法律障碍。目前,已经到了应该突破原有框架的时候。“广州中院的总人数已经多达约570人,机构庞大,即使增加几十个编制,也非常有限”。

  人大发函法院

  建议由广州中院先行论证,向市委报告

  如果真的设立二中院,又应该如何申请呢?

  广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厅在回复提案中表示,参照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外地增设法院机构的做法,行政机构设立变更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报本级人大备案。

  广州市法院增设的一般程序应该是由法院调研后提出增设方案,报本级党委、编办审核,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及上级编委批准,报本级人大批准并备案。如上海市现正筹备成立第三中院和第三检察院,其程序是:

  上海市高院、检察院形成共识,征得市委政法委同意,分别向上海市委报告,市委初步同意后,由市委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意见,人大常委会从法律角度,主要是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组织法看有无法律障碍,提出意见。市委同意后,两院分别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报告。两高又分别到上海市进行调研、听取意见,然后分别向中央编办报告,待中央编办同意后,两高再批复上海市。

  从目前来看,设立了多个中院的京、津、沪、渝都是省级的直辖市,而设立了多个基层法院的东莞原为县,1988年由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市,没有县(区)一级行政单位,而是由地级市直管镇,形成了市镇两级行政架构,是我国较为特殊的“直筒子”式行政架构,所以广州若设立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没有先例可循。

  针对社会公众日益讨论的这一话题,目前,广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厅已经发函至广州市中院,建议参考相关规定以及外地做法,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增设广州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事宜先行开展调研论证,并向市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