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称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为4.7倍而非15倍
近日有媒体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的研究表明,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最高达15倍,全球第一”。就此说法,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方面今天表示,该所依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研究显示,按大行业划分看,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业工资是最低的农林牧渔业工资的4.7倍;按细分行业看,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证券业是最低的畜牧业的15.93倍。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的确比较大,但并非全球第一。此外,细分行业的15倍差距基本是历史峰值,目前已开始呈现下降趋势。
据介绍,该项研究是2010年末完成的,所依据的是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从大行业划分看,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为70265元,最低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为14911元;最高为最低的4.7倍;比199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为4528元;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保险业,为10633元)行业最高工资水平与最低工资水平之比2.35倍扩大了2.35倍。从细分行业来看,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行业是证券业(172123元),最低行业是畜牧业(10803元),二者之比为15.93倍,比2005年行业最高工资水平与最低工资水平之比7.78倍扩大了8倍。
此前有媒体称欧洲国家行业间收入差距通常在3倍左右,远远低于我国15倍的差距。劳动工资研究所有关同志表示,这种比较应当按照大行业划分来进行,即我国目前约为4.7倍。通常,行业划分越细,最高值和最低值的差距越大,因为大行业内不同岗位间的工资收入也存在相当差距。例如,交通运输业与建筑业间的工资差距可能并不算很大,但如果单独对比交通运输业中飞机驾驶员平均工资和建筑业间普通力工平均工资,差距则会非常大。大行业划分可能只对比十几个行业,而细分行业可能多达100多个。
人社部劳动工资所的这项研究还显示,竞争性行业职工工资水平普遍偏低。2008年,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行业有7个,分别是:农林牧渔业(44.33%)、住宿餐饮业(66.65%)、建筑业(73.6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5.89%)、批发和零售业(87.37%)、制造业(82.27%)、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81.43%),基本上属于竞争性行业。
此外,劳动密集型行业职工工资水平较低。1995年至2006年,制造业平均工资相当于所有行业平均工资的比例从94.0% 降至85.5%.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平均工资更低,只相当于所有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72%—78%.劳动工资研究所的有关同志表示,行业间工资差距反映出我国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目前,我国第一产业就业比重过高,需要转移的劳动力数量巨大;第二产业中高新技术行业比重小,低附加值行业比重大,制约着二产职工的工资增长;第三产业产值和就业比重明显偏小,既加大了二产的就业压力,也不利于三产职工的工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