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劳动为法律不容 |
强迫劳动为法律不容 法律援助员:请具体描述一下。 法律援助员:什么是假期补贴? 法律援助员:你们公司强行让员工加班,剥夺员工的休息权利不仅是违法的,而且为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所禁止。按照《宪法》第43条、《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应有一天休假的标准工时制度。法律还规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任何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安排加班加点。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方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由此,你们公司对员工的加班做法,显然严重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休息的权利。如你有充分的证据证实,那就构成强迫劳动。 法律援助员:所谓强迫劳动按照社会责任国际组织认定条件是指具有惩罚威胁或偿债压力;或者是非志愿性工作。按照我国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18条规定,“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法律援助员:你可以离开公司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的。你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 法律援助员:关于这个问题,你首先要掌握劳动法中的工资概念。按照《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条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然后要知道不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费用: (二)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