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试点60岁以上农民都有养老金 |
新农保试点60岁以上农民都有养老金 在喜迎建国60周年的日子里,“新农保”试点正式启动,这项惠农政策让广大农民在“种田不交税”、“上学不缴费”、“看病不太贵”的基础上,又向“养老不犯愁”迈进了一大步。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全国将有10%的县市开始试点。试点县60岁以上老人,即使不交钱,每人每月最低也可领55元中央补贴养老金。 年内全国10%的县市试点 国务院《指导意见》明确,将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从而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从试点的范围和推广的时间来看,中央印发《指导意见》缜密而严谨。既确定今年全国的试点数量,又确定了十年以后的目标,这就为这项工作的试点、推广、落实,并最终全覆盖,确定了方向和时间表。 缴费底线每年100元 在中央的《指导意见》中,其养老基金的筹集,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来源于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是来源于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是来源于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这一缴费规定的设立,既体现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可以平衡各地的缴费能力。通过不同的政府补贴,使具备条件的农民均可享受新农保养老金;也体现了各地区不同的缴费能力和水平,有能力的地区在增设缴费档次情况下,可与其他地区适度拉开差距;同时,这一缴费规定的设立,还体现了多缴多得这一原则,使全国各地有能力多缴的农民,在养老时得到更多的受益。 基础养老金每月55元 在《指导意见》中,中央明确,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养老待遇两个结合,既保障了绝大多数参保农民可以享受到基础养老金标准,体现了“保基础、广覆盖”的原则。而个人账户的设立,则鼓励有能力的农民“多缴多得”,缩小城乡养老金的差距。而地方政府根据地区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体现了“有弹性”的原则,让具备支付能力的地区对长期缴费的农民给予更多的优惠待遇。 《指导意见》中养老待遇是一大亮点,是为农民设立的个人账户,其养老金在参保人死亡后,除政府补贴的以外,其亲人和家属可以依法继承,这既鼓励了农民多缴多得,也分清了国家义务和个人责任。 年满60岁即可领取 《指导意见》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则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同时,《指导意见》对待遇调整作了明确规定,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指导意见》对领取待遇的条件设定,既界定了不同能力、不同年龄的领取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相等性。已经年满60岁的农民,其既符合了当前城市居民中男性居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要求,其自身的工作能力也逐步减弱,因此,由国家和地区全额埋单,体现了政策对老年农民的倾斜和关怀。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这一规定,则是对人到壮年的农民让其承担部分义务,而不超过15年这一底线的设定,也给这部分农民吃了定心丸,两种缴费方式的设定,可以让具备能力的这部分农民“按年缴费”,让暂时有困难的这部分农民“允许补缴”,显然,“新农保”给这部分年龄层次的农民多了一种选择,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而对更为年轻的农民,“新农保”规定,按年缴费,且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这就表明,更为年轻的农民,其承担的义务更多。但是,随着可以预期的国力增强和地区发展,更为年轻的农民,其日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也必然水涨船高。 持卡缴费一目了然 《指导意见》对年内试点地区,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指导意见》提出的这些要求,可谓高起点,高标准。建立参保档案,体现了“可持续”这一原则,也预防了可能的“黑洞”。更为重要的是,参保档案的长期保存,为日后的“新农保”全国推广,纳入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而现有的信息管理技术,完全可以做到信息集中化、及时化。 让农民持卡缴费,可谓又是一大亮点。个人持卡,既方便缴费、领取待遇,更为重要的是,个人随时可以查询参保信息,从而做到了信息公开化、透明化,让缴费人买个放心,图个省力。 农民工可以缴费吗 《指导意见》印发后,本市数百万农民工最关心的是:我们可以参加“新农保”吗? 确实,“新农保”未涉及这一全国数千万农民工考虑的问题。但人保部有关负责人已有说法:“农民工参保问题,我们是这样考虑的,现在农民工流动很频繁,他们可能在城市安家成为市民,也可能回到农村。他们如果在企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参加‘新农保’了;如果没达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计缴费不满15年,他们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 显然,这是又一条惠民消息,对广大农民工来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多了一层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