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嘉博管理参考
嘉博管理参考
辞职申请提早获批工资收入如何发放

    职工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公司原本说好一个月后才可以走人,但不知为什么,又突然通知员工提前走人了。公司这样做可以吗?会不会拿不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提成?日前,满腹狐疑的王女士向本报求助,希望了解相关规定。

    据王女士反映,大半年前,她到一家公司应聘产品促销员的岗位。当时,公司给出的提成比例还是不错的,她根据公司负责人所说的一算,月收入比自己之前工作过的几个地方要高不少,所以,她当即表示愿意服从公司的安排上班。谁知,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安排她去的门店比较偏僻,生意也不太好。几个月做下来,她一直都没有拿到预期的收入,且上班的地点离她家又比较远,每天上下班路上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她觉得性价比太低了,于是便开始留意起招聘广告来。不久,她就在家附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她知道辞职要提前一个月和公司申请,所以立马写了辞职信交给分管她的经理。经理当即签字同意她辞职,但是明确告知,要等一个月后,公司找到接替她岗位的人,她才能走人。她答应了,也和新公司说好了要一个月以后报到。虽然就要离职,但她还是每天按时上下班,认真工作。转眼,过了半个月,一天,她正在上班,经理带着一个人到她所在门店,让她带着新人熟悉一下店里的工作,并对她说,第二天就不用上班了。不是说好要做满一个月的吗?她提出疑问,经理表示,现在找到人了,她就可以走了,不必干满一个月。家人获悉此事后提醒她,如果不做满一个月,公司会不会扣掉她的工资和提成?王女士担心起来。

    上海红三权律师事务所罗强主任表示,王女士了解以下几点便可无忧。首先,职工辞职应当按规定通知单位。《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职工应当办理好交接手续。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最后,工资是职工劳动所得,单位无权随意克扣。《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明确,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企业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工资: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综上所述,罗强认为,王女士已经依法履行了提前告知的义务,根据公司要求办理相关交接,公司无权克扣她的工资。关于提成,公司也应当按照规定发放。

    以上内容转载自——劳动报,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service@kpcgroup.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