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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的报酬到底该向谁要?

    马先生从今年一月起受苏州小灵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招聘,作为优鲜配送员辗转服务于大润发杨浦和宝山的门店。在半年多的工作时间里,马先生声称与自己对接、为自己发工资的“上家”一直在变化,自己拿工资的形式也在变化。让马先生无奈的是,自己今年三、四月份的工资迟迟没有拿到,而由于多次转包的原因,更让马先生疑惑:拖欠我的工资,究竟该问谁讨?

    职工自述
    工作半年多,“老板”一直换
    据马先生介绍,今年年初的时候,自己通过QQ群的招聘信息找到了苏州小灵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随后与该公司的一名负责人张先生就工作待遇等问题在微信上进行了沟通。双方达成意向后,马先生来到上海,在位于杨浦的大润发进行派送工作。据马先生介绍,刚开始工作的前两个月还算顺利,当月的工资都是张先生次月在微信转给他的,数字也没有出现问题。春节期间,马先生还拿到了每日300元的加班工资。但是自从自己更换了派送的门店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马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杨浦派送的时候,每天都是通过钉钉考勤上下班,每月的工资按照8块钱一单的标准计算。但是随后因为派送范围过大等原因,马先生根据张先生要求更换了门店,帮助位于大宁地区的大润发进行派送。“当时张先生和我承诺一单给我7块钱,而别的(派送员)都是拿保底工资的,每个月保底工资6000块左右。”
    但是,马先生到了新的门店后发现,自己的“老板”一直在更换。“虽然我是小灵童招过来给这个门店派送的,但是我到了大宁这边以后,给我发工资的人又是其他个人或公司,小灵童那边给我的回复是这块业务已经承包给其他人了。”在马先生工作的这半年时间里,他的工资支付形式和支付方一直在变化,这也为他后来遇到的欠薪事件埋下了伏笔。

    工资待遇模糊,至今拖欠工资
    根据马先生的自述,劳动报记者仔细统计梳理了一下马先生这几个月的派送情况。马先生今年1、2月份的工资是8元一单,其工资是由小灵童的张先生直接微信转账的。从3月份开始,马先生为大宁的门店派送,其工资是由承包小灵童的个人刘伟以现金方式发放,其工资标准按照协商是7元一单,后来改为6.5元一单。5月份的时候,小灵童又将业务承包给了另一个个人承包商,这个期间马先生做的时间不多,仅有十几天,工资按照5元一单计算,工资也按期结算。7、8月份的时候,马先生的工资标准变为5.5元一单进行配送,其工资是由小灵童中的一位员工直接以个人账户给他转账到银行卡内。今年9月以后,另一家公司取代了小灵童,马先生偶尔也会做一些兼职的配送工作,并没有发生工资拖欠的问题。
    马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工资都是次月结算,在4月发放3月份工资的时候,他和刘伟产生了分歧。“之前小灵童的人让我到新的门店的时候,承诺我是继续按照7元一单发放,但是刘伟说按照保底价,也就是一个月6000元计算,这我当然不会同意。”马先生告诉记者,自己3月份的时候跑了952单,4月份的时候跑了1307单,这些数字都是能在APP里查到的,按照7元一单计算的话工资是高于6000元一个月的。就因为这个原因,马先生和刘伟还一起去了一趟苏州,最终在小灵童相关负责人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了6.5元一单的共识,但是就是这样,刘伟也一直拖欠着马先生的工资。期间,马先生多次联系大润发大宁门店的相关负责人和小灵童的负责人,门店表示工资早已当月结算给小灵童,而小灵童方面则表示工资以及个人承包的利润都是如数打给刘伟的,马先生只能找刘伟讨要这两个月的工资。

    没有签合同,保险也没买
    对于自己的经历和遭遇,马先生认为这和承包的个人原因有关,但是归根到底是因为自己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所致。据马先生反映,无论自己的工资是由小灵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直接发放,还是在所谓的分包期间,自己从未与任何人签订过合同,工资待遇也仅仅是在每次变更前通过QQ、微信或电话等形式协商完成,这也导致了他因为工资待遇与刘伟产生争执,从而迟迟拿不到工资的现状。
    而另一点让马先生介意的是,自己从事的工作多少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的,虽然公司有承诺过给自己购买保险,但是他自己并没有收到过相关的通知,这让他感到有一些不安。除了保险以外,马先生也告诉劳动报记者,由于自己在从事派送期间从未与任何公司或个人签订过合同,能够证明自己工作经历的,就是自己收到工资的一些转账记录,以及自己在“飞骑”软件上留下的派送记录。同时,马先生也找到一些共同进行派送工作的同事,邀请他们为自己写了一些工作证明。
    目前,马先生迟迟没有拿到自己3、4月份的工资,他中间虽然曾多次找过大润发门店以及苏州小灵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当初招聘他的张先生,甚至也曾在路上偶遇过拖欠其工资的刘伟,但是却依然没有办法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因此,走投无路的马先生只能来到劳动报信访室,希望得到帮助。

    企业回应
    拖欠工资早已结清建议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
    针对马先生反映的情况,劳动报记者来到马先生负责配送的大润发大宁店。在门店外,记者发现,马先生从事的配送工作主要是从门店外的配送区拿货,并进行配送,与店内的工作人员并未有接触的机会。记者就马先生的遭遇询问门店的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他们对于大润发和第三方的合作具体细节并不清楚,但是工资门店肯定是当月就结算了,如果发生了拖欠行为还是建议马先生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随后,记者又根据马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该门店负责管理配送员的杨女士。杨女士告诉记者,大润发是通过大润发的飞牛网与小灵童公司签订合约,门店的工资很早就已经结算,但是小灵童内部是否再有承包、工资如何发放等情况,自己并不清楚。如今门店这部分业务也已经承包给其他公司。在马先生讨要薪水的这段时间里,杨小姐表示自己也多次帮助他多方联系,“能帮他找的人都找了”,但是如今发工资的人找不到,自己也是办法不多。她建议马先生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得到大润发门店的回复后,劳动报记者又拨打了拖欠马先生工资的分包商刘伟的手机号。但是,刘伟的手机处于停机状态,记者始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当初招聘马先生的苏州小灵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张先生,张先生表示自己也清楚马先生反映的情况,也曾居中调解过,但是公司与马先生并无直属的劳动关系,马先生一直是属于公司分包商下属的员工,并非小灵童拖欠了马先生的工资。
    基于此,张先生认为,如果马先生认为自己需要合同,也应该是和公司的分包商去谈,小灵童公司和分包商是有分包合同的,每个月的工资公司都按时打给了分包商,再由分包商发放给派送员。同时,张先生告诉记者,马先生被欠薪的事情发生后,小灵童公司也多次替他去讨要过工资,“这个分包商刘伟还欠我们公司几万块钱,但是从关系上来说,是刘伟拖欠马先生的工资。”张先生也表示,由于拖欠工资的事情发生,其后几个月公司也将大润发大宁店这块的业务承包给了别的分包商,但是出于安全考虑,每月小灵童公司都给分包商发放利润,而派送员的工资则是公司通过银行卡直接打卡,期间马先生依然和小灵童依然没有直属关系。

    专家观点
    派送用工不规范计件制应约定底薪
    针对马先生的遭遇,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谢亦团律师表达了他的观点。谢亦团认为,在马先生工作期间,公司的一些行为侵犯了马先生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招聘录用马先生后,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苏州小灵童作为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同时,谢亦团表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采用计件制的计薪模式,双方约定计件单价,劳动者根据完成件数量获得劳动报酬。“一般情况下,计件制会约定底薪,如果没有约定底薪,劳动者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尤其是承包方单方面降低了马先生的计件单价,并且没有按照约定支付马先生的报酬,这损害了马先生的合法权益。”

    “小灵童”负有连带责任可民事诉讼
    针对马先生的遭遇,谢律师告诉劳动报记者,公司是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对业务模式进行调整的,所以公司将配送业务承包给个人是可以的。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个人承包经营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谢亦团建议,马先生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刘伟已经形成了民事雇佣法律关系,既然双方经过沟通已经对最终支付单价形成合议,马先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单价支付2018年3至4月的劳动报酬。“当然,由于刘伟作为个人承包经营者拒绝按照约定支付马先生报酬的行为,损害了马先生的权益,如果苏州小灵童已经将工资结算给刘伟了,但是仍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马先生可以要求作为发包组织的小灵童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时,谢亦团也表示,在这个案件中,大润发与苏州小灵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民事承包法律关系,劳动者是苏州小灵童公司出面招聘,并由该公司负责使用、管理的。因此,大润发似乎与马先生没有直接关系。但是,作为一家平台,大润发也应该尽到监督、督促责任,任何企业都应该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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